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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更新:司法部发布拟议规则,放宽联邦对大麻的限制


美国司法部发布拟议规则,放宽联邦对大麻的限制

On 2024年5月16日,美国.S. 律政司(DOJ) 宣布 一个提议 规则 根据《梅高美集团4858》(CSA),大麻将从一级管制药物重新列为三级管制药物。. 这一重新安排将放宽联邦对大麻的限制,并限制对拥有大麻的人的惩罚. 尽管拟议的规则不会在所有情况下使大麻合法化, 它将大麻归类为具有可接受的医疗用途.

Background

《梅高美集团4858》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框架,以管制被发现有滥用危险的毒品和其他物质. 为了平衡各种相互竞争的利益(包括潜在的滥用), 医疗用途和安全), CSA将每种受管制药物分为五种. 第一类药物受到最大的限制, 和附表五的药物受到的限制最少. 自1970年CSA成立以来,大麻一直被列为一级管制药物.

拟议的规则

拟议中的规则将大麻从一级管制药物重新列为三级管制药物. 附表I药物被认为没有公认的医疗目的,并且不得由保健提供者开处方, 而附表三的药物可用于医疗用途. 然而, 而拟议的重新安排将放宽联邦一级对大麻的限制, 它不会将大麻用于非医疗目的合法化. 而, 联邦大麻限制将继续比许多允许娱乐性大麻使用的州更严格.

美国司法部将在《美高美集团4688》(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拟议规则后的60天内接受对该规则的评论. 

对雇主的影响

雇主应该注意到,许多州和市政当局都有自己的法律,专门针对就业环境合法使用大麻,包括有关残疾人歧视的法律, 药物测试和下班后的行为——他们也必须遵守. 雇主也应关注拟议规则的更新情况, 包括最终规则的公布. 如果法律生效,雇主可能会考虑修改现有政策(例如.g.(残疾便利做法和药物测试程序),以解释重新安排的原因.

 重要的信息

  • On 2024年5月16日年,美国司法部宣布了一项拟议规则,将大麻从附表1药物重新列为附表3药物.
  • 根据附表三的分类,大麻将被视为目前具有. 公认的医疗用途.
  • 该规定不会在联邦层面使娱乐性大麻合法化.

本法律更新并非详尽无遗,任何讨论或意见也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 读者应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意见. ©2024 Zywave, Inc.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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